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深入落实全市“十项行动”,对标对表我市《经济运行一季度良好开局全年整体好转政策措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精准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1.建立实施重大项目融资对接长效服务机制。持续开展多方融资对接服务,实现企业项目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统计监测项目融资工作进展,督导推动金融机构服务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2.强化存贷款运行服务保障。夯实重点金融机构存贷款运行包联机制,加大信贷运行跟踪服务,促进银行机构加大贷款投放,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全力推动存贷稳定持续增长。
二、用足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
3.深化与政策性、开发性银行长效对接机制。联合项目发布部门持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做好融资全流程支持。
4.推动协议落地见效。持续推进与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机构五方协议的落实,加快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落地实施。
三、深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
5.加强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广应用。推动我市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促进政策落地见效。利用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大政策宣传,适时开展政策培训活动。
6.深入挖掘有效需求。通过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协会等多种渠道,专项挖掘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和项目,及时推送银行,协调解决政策落地难点痛点,提高对接质效。
7.持续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实施金融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3.0版,组织推动产业链主办行围绕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重点领域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
四、充分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
8.监测督促用好支持工具。监测我市法人银行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情况,推动政策资金使用,为普惠小微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低成本资金。
9.推广智慧金融工具。搭建“天津普惠小微·智慧小二金融服务平台”并进行推广使用,为市场主体提供全周期、高效率、低成本的智慧金融服务。
五、推广应用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
10.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平台应用。推动“津心融”平台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对接,面向金融机构开展平台宣传推广,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应用平台加大信用贷款投放。
11.推动线上金融产品创新。进一步发挥“津心融”平台服务功能,强化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社保、纳税、知识产权等信用信息运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更多满足中小微企业需要的信用贷款产品,为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提供高效服务。
六、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12.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落实“金融16条”等国家有关政策措施,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协调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及时拨付专项借款资金,配合专项借款主体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对存量金融债权给予合理展期延期,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提供新增配套贷款。
13.稳妥化解出险房企风险。协调金融机构与出险房企开展融资方案对接,做好对出险房企存量债务展期等纾困政策的实施落地工作,以时间换空间,实现出险房企债务平稳有效化解,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向金融业传导。
七、服务租赁住房融资需求
14.用好金融支持政策。积极落实租赁住房贷款支持政策,为租赁住房项目争取优惠贷款条件。
15.加大租赁住房项目融资对接。与梳理出的租赁住房贷款项目实现精准对接,提供适配融资方案,提高租赁住房贷款供给能力。
八、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16.强化组织领导和追踪问效。强化统筹推动,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落实部门,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效果清单,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工作进展,强化日常监测评估,持续跟踪督导问效,形成激励约束效应,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来源: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金融工作局)
政策解读